1.医师执业主执业机构没有医疗美容科的不予备案。
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核准诊疗科目与医师的备案专业应当一致,不一致不备案。(例:医疗机构仅有美容外科,满足条件的外科医师可以备案核定美容外科专业,但不能备案核定美容皮肤专业医师、美容中医专业医师、美容牙科专业医师)。
2.医师执业的备案机构申请不予受理。
3.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到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备案(如太仓卫生计生委发证的医疗机构,其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在太仓卫生计生委)。
4. 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要求:1.申请美容外科和美容牙科医师备案需提供*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;2.申请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医师备案需提供*近一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。
5.所有备案材料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印章